Apologize

2006-10-17

反省

“如果想让自己忘记,你首先要忘记这个人 ,要撕下贴在身上的膏药,不能用力,那样会伤了自己~最好用水慢慢泡软,让它自己慢慢脱落~但是你为什么还要继续看着自己的伤口~并且不时地洒一把盐呢?”

“佛是讲契与不契的~对于很多人来说,两个人之间也许本就是不契的~也就是那初见时的或一回头或一微笑或一眼神,是两个人生命中唯一的一次契~也就是这一次契,让人生让人死让人醉让人泪~却不知已经离开了契的那艘小舟,其余的时间,不过是在不契的海洋里挣扎罢了~”

刚刚我忍不住给思思写了一封邮件。发出去的时候就很惶惶,现在更觉坐立不安。我对自己好失望。何谈洒脱忠贞,连评价幼稚可笑都看得出文字间失了真诚善良之意。小毛,不要让失衡蒙蔽了你的心灵,不要红了双眼硬了心肠。用恶毒的语言侮辱对方来释放情绪,用刻薄的文字亵渎爱情来抹煞初恋,那是比世间最薄情的负心还要无耻的行为。小毛,你要好好反省!!

不要成为你自己最唾弃的人。爱情是怀疑不来的、哀求不来的、咒骂不来的。他对你莫无所感了。像之前喜欢上你一样的喜欢上别人了。你非要听到他一字一字的告诉你,你才心甘吗?你这样享受痛苦很快乐吗?你抓住不放的是面子不是自尊。他抛弃你的感情了,你坚持得再热血澎湃他也是不要你了。承认这个结果,不要因为不是你先从感情里跳出来就不肯接受现实。没错,你就是被甩了,那又怎么样呢! 天会塌吗,地会陷吗,宇宙就爆炸了?你认认真真问心无愧的爱过他,你的自尊是骄傲的,品德是高尚的。干吗为了面子歇斯底里。把所有责任都怪罪给他,说他对你不起你就会好受吗?那你和他的不自控又有什么分别呢?恋恋不休的纠缠着一个早就已经当你是过去式的人,你就空闲的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?想要爱,就不能怕有伤害。等价有偿原则你不是学了整整四年嘛!要学会举重若轻的放下,放不下的时候不要顾虑什么“再见亦是朋友”的场面话。你们分手了,他就不应该再关心你,你找房怎样,身体如何,他凭什么一定要问你、短信你、电话你?你也不用咬牙切齿的打肿脸祝他前程似锦、早生贵子.........?郁闷不忿的时候就回避他,不睬他。何苦越气越上赶着找他理论,他说不过你,所以他要么不理你,要么指责你,要么回避你,你怎么样也是发泄不了;难道还妄图和他放手厮杀不成?小毛,你身高没优势、体重没威慑,真的打不过他的。所以当感性压制不住理性的时候,速念下文分析。通经舒络,气血自平。

你和他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,权利与义务的取得不完全来自于当事人意思自治,还涵盖了身份和道德上的复杂原因。一方面说,经双方认可,交往关系确立。忠贞与扶助就是你和他共同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。对内不离不弃、体贴关心,对外不理不睬、身心专一规制着契约内的当事人。另一方面,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对另一方享有“半主权”,即一方可以自由的对外宣称双方关系,提示或者喝止颠覆企图的介入等;

一旦契约关系结束,双方恢复为普通的自然人,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权利义务消灭。基于新契约出现新身份关系,牵涉到的第三方由各项权利获得的署名、警示、防卫、反击等“收益”虽然内容相同但皆归新权利人享有。原契约当事人无权主张排他或非排他方式的共同享有。

契约双方通过协商处分财物,除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方财物为保管、抵押等他物权方式所得或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外,可按赠与推定双方所得。(小孩、大苗神别见笑,交往阶段是道德领域我知道法律涵盖不了。你们看看怎么才能胡驺得更逻辑一点。)

4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“不要让失衡蒙蔽了你的心灵,不要红了双眼硬了心肠。用恶毒的语言侮辱对方来释放情绪,用刻薄的文字亵渎爱情来抹煞初恋,那是比世间最薄情的负心还要无耻的行为。”
小毛,你的忏悔,表现了你的善良与高尚。但不要用忏悔的悲伤,遮住你纯净心灵的阳光。
至于恋爱契约,呵呵,我国实证法目前还是不承认的,因此该“契约”不受《合同法》调整。另外,保管并非他物权之一种哦!小毛不读法律已经很久了!呵呵。
根据专业人士(也就是本人啦!)的分析,分手之男女朋友对双方互相赠与之财物,价值小者推定为各自无条件赠与(你所言极是);价值大者推定为各自附结婚条件赠与,故应予相互退还。当然有一点你是对的:双方可通过协商处理。如此万事大吉!
祝小毛在以后的工作之路、感情之路、学识之路、结婚生子之路,等等等等的路,一路顺风!乘长风!破万里浪!开心无限量!!

匿名 说...

间接接受教育。

卯琉 说...

哪里教育到你了?我不认为。这不是教育不教育的问题。

匿名 说...

从孩那里听说了些故事。我说,毛会因此而变得坚强和成熟。这些波折只是生命过程中的一些插曲一些铺垫,只是为了有一天当你遇到正确的人的时候已足够成熟面对,不会再遗憾错过。